@呼和浩特吊车租赁:吊车作业时的安全知识
吊车工作时:
1、吊车在工作时,请注意先发出蜂鸣声,确认指令信号后再进行。
2、除信号员外,其他人员不得进入起重作业范围内。
3、必须听从信号员的指挥,但任何人发出的急停信号,都应立即停车。
4、当起重载荷需要长时间悬挂时,应将卷筒锁紧,但禁止在降低货物时锁紧卷筒。停止作业时,起吊物不得悬空。
5、吊装作业中,地面有人或吊挂件掉落时,应鸣铃警告。严禁将物品悬吊在人的头上。起吊物体离地面不能太高。
6、两台吊车同时起吊货物,必须有专人统一指挥,起吊货物的重量不得超过两台吊车总起重量的75%。
7、自由落体作业只能在吊钩下降或载荷小于载荷的30%时使用。禁止在自由落体时紧急制动。
8、严格按负荷表要求,禁止超载。
9、旋转操作过程中不要在紧急情况下停止旋转,防止悬挂物剧烈摆动的危险。不旋转时,锁定旋转制动器。
10、主臂和副臂全伸时,臂角不得小于说明书规定的小角度,以免发生整车倾覆事故。
11、相邻车流相遇时,车速宜慢。不得用倒车代替制动,不得用停止开关代替停止开关,不得用紧急开关代替普通开关。
12、起吊大吨位物件时,先尽量将其稍微抬离地面,确认悬挂平稳,制动良好,再起吊,慢速运行。不允许同时操作三个控制手柄。
13、起重作业时突然断电,开关手柄必须置于“0”位置。如果起重部件没有放下或锁没有断开,不要离开驾驶室。
14、当起重部件在运行过程中突然发生故障而滑落时,必须采取应急措施,使无人降落。
15、露天桥式吊车遇到暴风雨、雷击或6级以上强风时,应停止工作,切断电源,并挡住车轮前后。